杨茜雯(女,39岁),被公开悬赏!
杨茜雯(女,39岁),被公开悬赏!
杨茜雯(女,39岁),被公开悬赏!近日(jìnrì),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,全文如下:
江 苏(sū)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(2025)苏0481执恢(zhíhuī)373号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(rénmǎ)飞与被执行人杨茜雯(yángqiànwén)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杨茜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(de)义务。为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杨茜雯的财产线索,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,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(zuìgāorénmínfǎyuàn)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(guīdìng)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(rúxià):
被执行人:杨茜雯,女(nǚ),汉族,江苏省溧阳市人,居民身份证号(hào)码3204811986****2228,住溧阳市育才路52号紫金华府(huáfǔ)1幢701室
未履行标的额:453223.00元及(yuánjí)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
执行依据:(2023)苏0481民初8898号民事判决书(pànjuéshū)
悬赏期限:一年(nián)(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(zhì)2026年5月21日止)
1、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杨茜雯的可供执行的财产(cáichǎn)线索,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已实际变现的,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(kuǎnxiàng)5%的悬赏金奖励(jiǎnglì);
2、悬赏金在实际执行到款项后30日内(rìnèi)支付。
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:0519-87116110,18961480110
本院郑重(zhèngzhòng)承诺: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,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(zhíxíng)人的除外。
二〇二五年五月(wǔyuè)二十二日

近日(jìnrì),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,全文如下:
江 苏(sū)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
(2025)苏0481执恢(zhíhuī)373号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(rénmǎ)飞与被执行人杨茜雯(yángqiànwén)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杨茜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(de)义务。为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杨茜雯的财产线索,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,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,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(zuìgāorénmínfǎyuàn)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(guīdìng)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(rúxià):

被执行人:杨茜雯,女(nǚ),汉族,江苏省溧阳市人,居民身份证号(hào)码3204811986****2228,住溧阳市育才路52号紫金华府(huáfǔ)1幢701室
未履行标的额:453223.00元及(yuánjí)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
执行依据:(2023)苏0481民初8898号民事判决书(pànjuéshū)
悬赏期限:一年(nián)(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(zhì)2026年5月21日止)
1、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杨茜雯的可供执行的财产(cáichǎn)线索,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已实际变现的,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(kuǎnxiàng)5%的悬赏金奖励(jiǎnglì);
2、悬赏金在实际执行到款项后30日内(rìnèi)支付。
举报电话(jǔbàodiànhuà):0519-87116110,18961480110
本院郑重(zhèngzhòng)承诺: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,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(zhíxíng)人的除外。
二〇二五年五月(wǔyuè)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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